关于印发《湖北开放大学2021年秋季招生方案》的通知
2021年秋季,湖北省开放教育的招生须在落实好各地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各级电大及教学点要认真组织招生宣传、入学资格审核、新生注册等工作。现根据《关于印发<国开2021年秋季招生方案>的通知》(国开招函〔2021〕10号)精神,结合湖北省的实际,特制定2021年秋开放教育招生方案。由湖北继续教育学院网整理,考生如有不明确的可以在线咨询湖北继续教育学院网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台留言!
湖北开放大学一直贯彻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坚持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规范招生行为,稳定招生规模,加强招生监管,防控招生风险,服务教学改革“的总体思路,努力为全民终身教育提供优质学历教育服务。各市州电大及教学点正确认识和处理好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的关系,落实各项管理要求和保障措施,努力提供优质教育服务,确保招生工作平稳运行。
一、加强入学管理
教育部已对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与网络教育统考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挂钩;各级电大及各教学点要切实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初审工作,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符合规范的新生审核材料,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
二、加强实地复查
湖北开放大学将综合各教学点资格复审情况、身份证阅读器使用情况、非本地身份证学员比例、总量等因素,抽取部分教学点进行实地复核,教学点按名单通知学员按时到校参加复核,未按时到校学员不予注册。
三、加强招生过程监管
本季招生,国开与省校会共同加强招生过程监管,我们将与各教学点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招生环境。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开放大学(湖北)或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点名义招生办学;不得自行设立教学点、学习点、报名点或授课点,或在教学点自行增开新专业;严禁异地招生;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严禁接收个人或中介机构冒用开放教育名义招收的学生;严禁挂靠注册,严禁虚假宣传和信息造假等违反开放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各类违规招生办学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省校一经发现并核实将视其情节做出相应处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教学点招生资格和通报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四、加强收费管理
各教学点要严格按照当地政府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进行收费,落实收费审批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要建立首问负责制,对于产生的投诉和各种权益纠纷要及时处理,避免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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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骄子 电大良师——记杨振宁教授在中央电大授课
对电大人来说,1995年1月11日实在是个不寻常的日子,这一天,国际著名理论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教授杨振宁以主讲教师的身份,来到了新迁进国家教委电教大楼的中央电大,开始录制他承诺该校的“大学物理”课程中“当代物理学前沿专题”的部分内容。 杨振宁,这位蜚声四海的杰出科学家,对理论物理学的贡献巨大,研究范围极广,内容涉及粒子物理学、统计力学和凝聚态、数学物理等领域。为此,他曾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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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通知
根据《国开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经国开大学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授予2171名本科毕业生国开大学学士学位,决定不授予18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详情名单请查看国开大学网通知公告,如果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湖北继续教育学院网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台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