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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与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两个专业的通告

2024-02-18 99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质量强国建设,根据全国考委印发的《关于将质量管理与认证、质量管理工程两专业列入〈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质量强国建设,根据全国考委印发的《关于将质量管理与认证、质量管理工程两专业列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考委〔2023〕1号),受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质强办)、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结合我省先行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决定面向行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两个专业(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专业主考学校为湖北大学,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专业助学指导和检查、学业综合评价的成绩认定与申报、实践环节考核组织实施与成绩申报、相关课程命题、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证书副署和学士学位授予等工作,做好线上助学与技能考核工作。

  二、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专业。报名参加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专业学习考生,须已经取得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在籍生。

  三、助学形式:按照我省行业委托开考模式进行管理,采取非全日制助学管理,按照非全日制专科、非全日制专升本的形式注册新生、课程报考和考试组织模式进行管理。

  四、考试时间及费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专业的课程考试按照全国统一公布的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执行,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4月,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凡持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等合格证书,符合我省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要求的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申请办理课程免考,具体要求参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课程免考须知。行业部门认证的非学历证书,经批准后,可置换自学考试学历课程成绩,具体办法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