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与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两个专业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质量强国建设,根据全国考委印发的《关于将质量管理与认证、质量管理工程两专业列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考委〔2023〕1号),受省质量强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质强办)、省市场监管局委托,结合我省先行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决定面向行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两个专业(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专业主考学校为湖北大学,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专业助学指导和检查、学业综合评价的成绩认定与申报、实践环节考核组织实施与成绩申报、相关课程命题、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证书副署和学士学位授予等工作,做好线上助学与技能考核工作。
二、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专业。报名参加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专业学习考生,须已经取得承认的各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在籍生。
三、助学形式:按照我省行业委托开考模式进行管理,采取非全日制助学管理,按照非全日制专科、非全日制专升本的形式注册新生、课程报考和考试组织模式进行管理。
四、考试时间及费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专业的课程考试按照全国统一公布的考试科目和时间安排执行,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4月,具体考试安排详见附件2。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凡持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等合格证书,符合我省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要求的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申请办理课程免考,具体要求参考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课程免考须知。行业部门认证的非学历证书,经批准后,可置换自学考试学历课程成绩,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
上一篇
关于做好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2024年5月19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考试时间;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 考生资格 (一)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1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
下一篇
2024年湖北省英语口语等级(三级)考试报名须知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月27日至3月7日; 考试时间:4月27日至29日,考生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以本人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地点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及其指定的报名点。 三、报考对象 2024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他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亦可自愿报考。 四、报名步骤及要求 1.考生本人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报名点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保证信息真实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