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湖北省自考课程免考办理须知
湖北省自考2023年3月课程免考办理将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考生须通过“湖北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办理。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告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办理课程免考的前置学历查验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
(二)课程免考办理时间安排
1.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3年3月1日-7日(工作日);考籍所在地网上确认时间为3月8日-14日(工作日);网上省级确认时间为3月15日-31日;课程免考结果发布时间为2023年4月3日。
2.课程免考实行网上确认,考生须根据课程免考申请按要求在“考生服务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后由考籍所在地进行网上确认。
3.当次办理结束后,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免考办理结果。
根据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关于湖北省自考免考的其他注意事项如下:
1.湖北省自考课程免考按照学历层次相当、课程相同或相近、学分相当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已取得承认学历所学课程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进行确认。
(1)已取得的学历层次不低于报考湖北省自学考试学历层次的,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同层次选考课以及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2)全日制普通高校的专科、本科的结业生、肄业生,报考湖北省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有专科前置学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肄业生,报考湖北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全日制普通本科结业生报考湖北省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可免考已学过、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
“课程名称和要求相当”是指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学分不低于自学考试对应课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学习该课程的学时必须达到或超过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规定的要求(自学考试各课程每学分相当于18学时);自学考试毕业生按照课程代码和课程名称相同的原则或同层次选考课程执行。
2.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成绩,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免考自学考试相关课程。
(1)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CET)合格成绩(425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英语(二)课程。
(2)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一);取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自学考试考生,还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英语(二)课程。
(3)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一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自学考试考生,可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课程;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以按报考专业层次免考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实践)课程。
3.湖北省免考课程学分不超过拟毕业专业更低学分的50%。如通过各种方式已办理的免考课程学分超过毕业专业更低总学分要求的50%,考生应补考本专业相应理论课程补足差额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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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湖北自考报名转考须知
湖北自考2023年上半年转考工作于2月20日启动,包括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具体要求如下:一、湖北自考办理时间(一)省内转考由考生自行在湖北省自考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办理,时间不限。(二)转至外省的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24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集中受理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28日。(三)外省转入的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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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3号)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申请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时间安排考生申请时间:5月25日--5月31日。信息确认时间:5月26日--6月1日。毕业审核时间:6月2日--6月30日。二、申请条件考生拟申请自学考试毕业专业,所考课程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