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相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等相关规定,对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进行如下说明:
(详细信息可咨询湖北继续教育学院官网,联系电话:027-51486777)
一、报考通知
(一)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和建筑学专业一致,报考人员可参照建筑学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二)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和建筑学专业一致,报考人员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三)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和相近专业基本一致,报考人员可参照相近专业相关规定报考
二、报考专业
建筑学:包括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相近专业:城乡规划、土木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建筑学:建筑学、建筑设计技术
相近专业:
专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城镇规划、建筑工程技术;中专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建筑装饰、古建筑修缮与仿建、城镇建设。
本科及以上:城乡规划、土木工程、风景园林、环境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三、报名方法
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相关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是否按此方式办理。若选择采用此方式办理报考,需以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版,考试组织机构按照承诺给报考人员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此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规定办理事项,并提交相关材料。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交费。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相关操作。报名前,报考人员应完成注册、上传照片等操作。报名时,须阅读并知晓《报考须知》等有关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并进行交费。
四、成绩和证书管理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8年
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的有效期:4年。
可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考试通过后,会颁发相应的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内有效。
五、其他事项
港澳台居民若符合报名条件,可以报名参加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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