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上半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审核结果及处理办法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工作安排,我校于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23日对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定稿进行了审核和重复率检测,现将审核结果和相应处理办法公布如下:
一、结果查询
自考生自行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助学云平台”(后简称“云平台”)查看本人毕业论文审核结果。
二、处理办法
(一)云平台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直接进入答辩环节。
(二)云平台审核状态为“打回修改”的,考生需在4月26日18:00-5月6日23:59期间将毕业论文定稿修改稿重新在云平台上传参加第二次审核。未在截止时间上传论文修改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论文答辩。
(三)云平台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本次论文考核不合格,需重新申报下一轮毕业论文考核。
(四)学校将于5月8日开展毕业论文定稿第二次审核和重复率检测工作,并及时公布结果(云平台查询)。对第二次审核和重复率检测不通过的,视为本次论文考核不合格,需重新申报下一轮毕业论文考核。
三、重复率检测
我校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网站为:“中国知网”,要求重复率检测不超过15%。考生提交论文定稿之前可自行在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服务(https://cx.cnki.net)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
四、答辩工作
学校计划在2024年5月中上旬开展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请各位自考生及时关注论文答辩工作通知,根据通知具体要求按时参加答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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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理工大学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成人学士学位的通知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通知》鄂学位【2012】6号和《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校教字【2023】36号的要求,现将自学考试本科毕业学生申请成人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位课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外语考试成绩均符合要求的2023年12月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材料(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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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湖北大学主考的自学考试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和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两专业首次开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质量强国建设,根据全国考委印发的《关于将质量管理与认证、质量管理工程两专业列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的通知》(考委〔2023〕1号)精神,由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推动确立、湖北大学主考的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和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两个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今年4月在湖北首次开考,填补了湖北省高等教育领域质量管理专业的学科空白,湖北也成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