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开考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等9个自学考试专业的通告
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以下简称《专业清单》和《基本规范》)精神,结合我省先行区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经与主考学校商定,决定面向社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商务英语(专科)、社会工作(专科、专升本)、体育教育(专升本)、秘书学(专升本)、农林经济管理(专升本)、土地资源管理(专升本)等9个专业。现印发上述9个专业的考试计划,并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等9个专业的考生,按照各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取得规定课程合格成绩且达到规定学分要求,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可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应专业层次毕业证书。
二、报考条件:执行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报考条件。
三、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定于2024年4月。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鄂价费规〔2013〕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英语(专科)和秘书学(专升本)等3个专业新旧计划过渡期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过渡期内,在籍考生满足旧专业计划毕业条件的,可按照旧专业计划申请办理相应专业层次毕业证书;2025年12月前,仍不满足旧专业计划毕业条件的在籍考生,可按照新旧专业课程对接表,转到相应新专业继续报考,满足新专业毕业条件的,可申请办理新专业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五、宝玉石鉴定与加工(专科)、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商务英语(专科)、社会工作(专科、专升本)、体育教育(专升本)、秘书学(专升本)、农林经济管理(专升本)、土地资源管理(专升本)9个专业均面向社会开考。
六、专业计划中凡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相结合的课程视为一门课程,考生必须取得两个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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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1月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补办须知
为更好服务考生,湖北省考试院决定在11月开展一次自学考试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办理。本次非学历证书课程免考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考生须通过“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办理。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告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考生网上申请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22日;考籍所在地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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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年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温馨提示
我省2024年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将于12月2日-3日开考。考试临近,省教育考试院在此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阅读考生须知,按时参加考试 考前,请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内容确认自己的考试地点和考试时间,合理安排行程,及早到达考点,准时参加考试。考生应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按须知中的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