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教育
- 自考
- 函授本科
高校类型:211,985,双大学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82号
学校简介:华中师范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双”世界学科建设高校 [78] ,入选“2011计划”、“111计划”、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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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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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024-04
关于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4年上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助学单位、考生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进行学位申报。申报相关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5月17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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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024-03
2024年3月华中师范大学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须知
2024年3月华中师范大学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定于3月30至31日举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4年1月15至22日。 二、报名范围 1.我校已修完本科阶段英语课程(英语专业为第二外...
招生专业介绍
- 自考
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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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024年3月华中师范大学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报名须知
2024年3月华中师范大学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定于3月30至31日举行。现将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4年1月15至22日。 二、报名范围 1.我校已修完本科阶段英语课程(英语专业为第二外语)并取得合格成绩的网络教育、成人教育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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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关于华中师范大学2024年上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4年上半年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助学单位、考生根据《华中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进行学位申报。申报相关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5月17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予学位对象 (一)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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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
关于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如下,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整理湖北省自学考试专业以及专业考试大纲汇总,考生如有不明确的可以在线咨询湖北继续教育学院网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平台留言!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汇编(2018年版)-84个专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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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停止网络教育和成人教育招生的声明
近期,华中师范大学发现有机构和个人假冒华中师范大学名义发布虚假招生广告,为维护学校声誉,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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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申请毕业的同学,学信网上已经可以查询到本科学历啦!
通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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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社会类考生实践课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省考试院的要求,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社会类考生实践课考核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考试均采用现场答辩或说课方式进行。为做好本次考核工作,现将本次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核时间及地点:1.论文答辩时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地点:华中...
华中师范大学培训中心于2018年10月由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教育部中南教育管理干部培训中心(简称“中南干训中心”)、湖北省党政干部华中师范大学培训部、教育部中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等合并组建而成。是学校面向社会培养各类专业人才、归口管理学校各类非学历与学历继续教育、集继续教育办学和管理于一体的学校直属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继续教育经历了从创立、发展到合并与壮大的过程:
学历继续教育始于1955年创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函授教育),改革开放后开始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0年开办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及高等职业技术教育,2013年后开始招录成人教育学及职业教育硕士研究生等。严格的管理,高质量的教学,为学校赢得了广泛的社会赞誉,先后被教育部授予“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先进集体”、“全国成人高等教育评估学校”、“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十佳网络教育学院”、“十大热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中国更具社会影响力网络教育学院”等。
我校非学历继续教育始于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函授师训组(教改小分队),1982年教育部批准成立中南干训中心,湖北省委组织部批准成立湖北省党政干部华中师范大学培训部,1986年成立教育部中南高师师资培训中心,2000年开始承接来自全国的各类教育培训,2018年中组部授牌华中师范大学成立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目前全国高校)等。非学历继续教育始终坚持以服务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为导向,形成了涵盖党政干部培训、党员培训、行业培训、各类师资培训包括幼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培训、高校教师培训等较为完整的培训体系,逐步形成品牌,成为中南乃至全国各行各业的优质培训基地。
目前,我校在全国20个省市建立了60多个校外学习中心及培训服务基地,学历教育在籍学生规模超过70000人、各类非学历培训年均接近50000人次。形成了覆盖华中、面向全国的继续教育格局,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初步显现,在服务地方经济和人才强国战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新的发展时期,培训中心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聚焦“”,坚持“规范发展、稳中求进”的办学思路,充分依托学校学科优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稳步发展成人学历教育,大力拓展非学历教育,努力促使各种办学形式的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相协调,构建与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相适应的高水平的继续教育体系。开创高等学校服务社会的教育品牌,为社会提供多层次、多形式、多途径的优质服务,力争为全面构建我国终身教育体系和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做出更大的贡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以高等教育学历考试为主的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湖北省境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在湖北省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一、新生注册和课程报考
新生注册:参加社会助学的新生注册实行集体注册。新生注册分为211、212年度码,211年度码注册时间为1月4日至6月15日;212年度码注册时间为7月1日至8月27日,10月18日至11月30日。具体注册相关事宜考生可咨询主考学校(或助学机构)。
网上报考时间:2021年1月5-22日;2021年8月23-9月1日
二、报考对象及要求
报考对象:参加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学校开考专业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社会助学学习,且已经通过了“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注册。
报考要求:新生应在助学机构注册并现场确认,信息提交主考学校和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审核后才能报考;在籍自考生(包括已离校考生),应先在主考学校(或助学机构)完成在籍考生基本信息确认,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办审核后才能报考。
三、考试时间
1.2021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考课程的考试安排两次,时间分别为4月、10月。
4月份考试时间:2021年4月9-11日,10月份考试时间:2021年10月15-17日;课程统考时间:上午 9:00— 11:30;下午14:30—17:00。
2.2021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00019)安排两次,时间分别在4月17-18日、10月23-24日。网上报考截止时间前考生服务平台上报考。
四、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市(州、林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点设在市(州、林区)政府所在地。
五、考试收费
每科60报名费。
六、教材大纲
根据全国考办有关规定,为保证教材供应质量,自学考试教材实行主渠道供应,不得购买、使用盗版教材。各助学机构和广大考生应严格执行全国考办有关规定,自觉购买正版教材,严禁购买、使用盗版教材。
七、报考须知
1.2021年考试安排按专科和专升本分开安排,全日制本科(专本连读)专业由专科和专升本组成。专业课程由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含推荐选考课、通识选考课、指定选考课)组成。
2.自2020年起,原专业计划不再安排课程考试。因疫情原因,考虑到考生专业过渡情况,原定于2021年停办原专业毕业证书延期到2021年6月办理原专业最后一次毕业证。原专业在籍考生如不能完成原计划课程考试的,可依据《关于做好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的通知》(鄂自考[2019]11号)文件精神转接到新专业继续报考。
3.考生可在考生服务平台打印“考试安排通知单”,并持“考试安排通知单”、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由助学机构通知考生或考生本人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考生服务平台查询。参加考试的考生和组织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者将按照《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查处。
4.前置学历验证和课程免考实行“考生服务平台”网上办理,每年办理2次。其中上半年前置学历验证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26日,课程免考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下半年前置学历验证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4日,课程免考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考生在公告的时间期限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逾期进入下一申请办理周期。具体办法和流程详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有关湖北省自学考试相关通知公告。
5.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专业考试计划及有关政策文本可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湖北教育考试网进行查询或下载。
为保证考生的健康安全,如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有新的要求,考试安排调整将另行通知。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停止网络教育和成人教育招生的声明如下:
1.华中师范大学成人教育已于2020年停止招生、网络教育于2020年秋季停止招生。目前我校仅举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衔接教育,且只与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联合办学,只招收合作单位的在校学生。
2.我校学历继续教育办学的办公地址在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382号华中师范大学(南湖校区)培训中心(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请广大考生和家长提高警惕,根据以上声明认真甄别,谨防上当。
特此声明
2020年6月19日